朱鸿召;张柏勋;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是“十五五”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原则之一,是处理政府—市场关系的中国方案。从理论演进来看,西方关于政府—市场关系的探索在周期性经济危机中经历多轮范式转移,范式之间存在激烈的理论对抗。中国立足本国国情推进经济体制改革,在三阶段实践中自主探索出政府和市场的协同发展之道。回归理论本体,市场之“有效”集中体现于微观经济活动中资源配置与要素流通的效率,政府之“有为”则与治理现代化目标相适应,限定于“市场失灵区”和“公共价值区”,二者在资源配置、价值实现上具有互补性、契合点,可视为动态演进的辩证统一体。“十五五”时期机遇与挑战并存,从要素生成到流通、配置来看,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需要在完善新型举国体制中协同攻坚,在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中建立基于技术发展阶段的协同机制,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中破除要素流通壁垒。
2026年02期 v.39;No.227 9-18页 [查看摘要][在线阅读][下载 1107K]